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京中校发[2018]52号)文件精神,按照校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要求,为配合学校公平、公正、公开并结合本院实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院层面的认定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要求,成立学院及班级层面的工作小组:
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学院辅导员、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各研究生班级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负责班级层面的材料审核及民主评议。
特别提示:学生代表遴选时应遵循避嫌原则,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表应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二、认定程序:
1.发布通知:学院向所有研究生班级发布认定工作通知及文件,同时指导班主任全面摸底班级学生情况,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人申请: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交《beat365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校园一卡通消费情况证明。如有其它证明(如低保户证明、残疾证等证明)原件可一并提交。
3.班级评议:
参评范围、评议标准及相关要求,严格按《beat365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京中校发[2018]52号)》文件执行(后简称“文件”)。
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学生提交的《beat365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校园一卡通消费情况证明,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及导师评议意见进行综合评议:
备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须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提交认定相关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2.电子版材料:《困难学生管理认定表》。
4.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报送的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层面对学院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及材料按照研究生工作部要求报送,进行下一步学校层面的审定。最终结果以学校审定结果为准,学院会在接到学校审定结果后,及时通知申请人。
1.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信息库,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多方联动,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关注学生动态,给予关怀。
2.学院每年配合研究生工作部完成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随访及核准。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要求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校园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随访及核准,并将情况如实反馈给研究生工作部。每年具体随访及核准方式,以研究生工作部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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